2020年海南南方电网公司聘考试内容(814)
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延伸考点:
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例题分析:
1、下列选项中国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A.某公安局的民警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将围观路人甲打伤
B.教育局工作人员李某在开车接孩子放学途中将路人乙撞伤
C.小偷在面临警察抓捕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自残撞墙
D.某税务局工作人员蔡某因工伤住院治疗
【答案】A。解析:A项,民警暴力执法致人损害应当赔偿,正确;B项,教育局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无需国家赔偿,错误;C项,小偷自残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无需国家赔偿,错误;D项,税务执法人员自身工商,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之内,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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