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国家电网招聘考试电气类资料:功率
元件吸收的功率:
取关联参考方向
取非关联参考方向
p> 0时,元件实际在吸收功率
p< 0时,元件吸收的是负功率,即元件实际在释放功率。
功率的单位:瓦特简称瓦(W)、千瓦(kW)。
t0到t吸收的电能:
直流情况下
电能的单位:焦耳(J)
1(J)= 1(w)×1(s) 1度 = 1kw·h(千瓦·小时)。
1-3 电阻、电感和电容元件
一、电阻元件
电阻元件按其电压电流的关系曲线(又称伏安特性曲线)是否是过原点的直线而分为线性电阻元件(如上图a)和非线性电阻元件(如上图b)。按其特性是否随时间变化又可分为时变电阻元件和非时变电阻元件。本节重点介绍线性非时变电阻元件。
线性电阻元件是一个二端元件,其端电压u(t)和端电流i(t)取关联参考方向时,满足欧姆定律:
u(t)=Ri(t) i(t)=Gu(t)
式中:R为线性电阻元件的电阻,G为线性电阻元件的电导,二者均为常量,其数值由元件本身决定,与其端电压和端电流无关。且
电阻的单位:欧姆(Ω);电导的单位:西门子(S)。
线性电阻的电阻值R就是线性电阻伏安特性中那条过原点的直线的斜率。当电阻值R=0时,伏安特性曲线与i轴重合,如下图所示。
此时不论电流i为何值,端电压u总为零,称其为“短路”。当电阻值R=∞时,其伏安特性曲线与u轴重合如下图所示。
此时不论端电压u为何值,电流i总为零,称其为“开路”或“断路”。
电阻功率
在电阻元件取关联参考方向的情况下,电阻吸收的功率为
如电阻元件取非关联参考方向,电阻吸收的功率为
由以上两式知,无论电阻元件采用何种参考方向,任何时刻电阻吸收的功率都不可能为负值,也就是说电阻元件为耗能元件。
在t0到t时间范围内电阻消耗的能量如下
强制作用
1.概念: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
2.对象: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违法犯罪行为。
【例题】(多选):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甲于合同签订30天后向乙提供50吨优质小麦,用以生产面包。乙在该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又与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将50吨小麦制成面包后将全部出售给丙。从这两个合同中可以看出,对于乙的行为,法律显示出哪些规范作用?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预测作用
D. 强制作用
【答案】AC。解析:对乙而言,签订了这两个合同,他由此享有了根据该合同以及合同法而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义务,这反映了法的指引作用。在案件中甲与乙签订了两份有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可以估计到对方将如何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这反映了法的预测作用。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