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国家电网招聘考试电气类资料:回路与基本回路
树在图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下面介绍树及其相关概念的定义。
1、树 设图G是一个连通图,图T是图G的一个子图,当图T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则称图T是图G的一棵树。
(1) 是一个连通的子图。
(2) 包含图G的全部结点。
(3) 不包含回路。
树又定义为连接全部结点所需的最少支路的集合。一个图有许多不同的树。在图3所示的子图中,图(b)、(c)是图(a)的树。图(d)、(e)、(f)则不是图(a)的树,这是因为图(d)和图(e)虽然包含了图(a)的所有结点,但不是一个连通图;而图(f)中含有回路且没有包含图(a)的所有结点。
2、树支 组成树的支路称为树支。如选图(b)作为图(a)的树时,则树支有支路1、2和4。一个图虽有许多不同的树,但树支数是确定的,如果一个图的结点数为n,则树支数为(n-1)。
3、连支 除去树支后所剩支路即为连支。如选图(b)作为图(a)的树时,连支有支路3和5。如一个图有b条支路、n个结点,那么该连支数为b-(n-1)。
三、回路与基本回路
1、回路 一个闭合的路径即被称为回路。
2、基本回路 基本回路是建立在树的基础上的,因此首先对图G选一棵树,如图4(a)粗线部分,即选支路2、3、7、8为树支,那么每加一条连支,即和树支形成一个回路,即为基本回路。所以基本回路是仅由一条连支与多条树支构成的回路。当所选树支如图4(a)所示情况下,其基本回路所经过的支路分别为{5,8,2}、{6,3,8}、{1,7,8,2}、{4,7,8,3}。如选支路5、6、7、8为树支,如图4(b)粗线部分,则其基本回路所经过的支路分别为{1,7,5}、{2,5,8}、{3,8,6}、{4,7,6}。选定的树不同,相应的基本回路也就不同。但是树一旦选定后,对应的基本回路是唯一确定的。规定基本回路的方向与连支的方向一致,如图4所示。如果图G有b条支路、n个结点,那么图G的基本回路数等于连支数,为b-(n-1)。
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实害结果具有事实上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而且该实害结果是实行行为制造的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法益侵犯危险的现实化时,就能肯定结果归属,即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的关系只有满足刑法规范所要求的特定结构,才能确定刑法上的结果归属问题,即只有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条件关系,而且行为的危险已经现实化为侵害结果时,才能将该侵害结果归属于行为。
例如:甲出门前发现其点燃的蜡烛可能倾倒,容易引发火灾,但未采取任何防止措施,后来蜡烛倾倒果真引发火宅,造成重大损失;在火势蔓延之际,路人乙发现后未报警,看了一会旋即离开火灾现场。本案中,甲先前点燃蜡烛的行为使得甲负有防止蜡烛倾倒引发火灾的义务,但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未履行,以致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故甲的不作为危害行为与火灾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放火罪。路人乙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放火罪。路人没有防止火灾的义务,因为不是乙的行为制造了火灾的危险,也不是在乙的支配、控制的领域发生危险,因此,乙的不报警行为与火灾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成立犯罪。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