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知识点:购入资产
1.购入资产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贷:银行存款
2. 资产出租
借: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3.发生初始直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6.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经营租赁资产折旧
7.收回资产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防卫挑唆
这里的防卫挑唆就是存在一个“挑唆”的行为,主观上是有伤害的故意,比如,小李和小强这两个人有仇怨,小李在背包中常备一把刀,想用其杀死小强,但小李又比较懂法,不想担负杀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说想减轻杀人的责任,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是足以达到这一目的的,小李就秉持这样一种想法,天天对小强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终于有一天小强忍不住向小李动手了,小李深知机会已到,在最初挨打之后小强继续动手之时便从背包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将小强捅死了,这时的小李并不能算作是正当防卫,应认定为故意杀人,因为其并无防卫意图,也就是并非在制止不法侵害,而是是秉持一个杀人的故意从而杀死对方。
三、偶然防卫
这里的偶然方位简单的理解就是偶然间制止了一种不法侵害,什么意思呢,比如小李和小强本就有仇恨,这天小李拿着自己从某种渠道购得的一把手枪前去找小强寻仇,远远见到小强后抬手一枪,小强应声倒地,命丧当场,到此为止,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故意杀人行为,但是,情况就特殊在小李开枪的时候,小强也不是什么好人,其正在对小兰实施抢劫,小李杀小强的行为及结果刚好制止了这一抢劫行为,而抢劫属于特殊防卫的范畴,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伤亡也不算防卫过当仍算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此处,小李构不成特殊防卫,因其主观上也并无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只是存有一个杀人的故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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