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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国家电网招聘考试高频考点:可避免费用

来源: 2019-12-19 11:11
运用零基预算法编制预算,需要逐项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费用项目是(   )。
A.可避免费用
B.不可避免费用
C.可延续费用
D.不可延续费用
【答案】A
【解析】零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划分不可避免费用项目和可避免费用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对不可避免费用项目必须保证资金供应;对可避免费用项目,则需要逐项进行成本与效益分析,尽量控制可避免项目纳入预算当中。所以本题选A。
【例题3】
下列各项中,可能会使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相分离的预算方法是(  )。    
A.增量预算法
B.弹性预算法
C.滚动预算法
D.零基预算法
【答案】C
【解析】滚动预算又称连续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期间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地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长度(一般为12个月)的一种预算方法。所以选项C正确。
【例题4】
零基预算是为克服固定预算的缺点而设计的一种先进预算方法。(  )    
【答案】×
【解析】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将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它克服了增量预算的缺点。
                                 3-3 预算编制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纯获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接受奖励、接受赠与、以及接受报酬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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