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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方电网公司招聘考试审计知识:审计结论

来源: 2019-12-24 15:58
(五)审计结论
1.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六)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七)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八)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执行日期
1.在记录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会计师应当记录:
(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2.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3.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甲租住在乙的房屋内,乙在异地工作。因连日大雨致乙的房屋有坍塌危险,为解燃眉之急,甲请人将房屋加固。双方租赁合同中无房屋维修义务的约定。对修房费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擅自改变乙的房屋状况,应自行承担修房费

B.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应由受益人乙承担修房费

C.甲作为承租人负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应承担修房费

D.甲修房是为防止自己利益受损,应与乙分担修房费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民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A项错误,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坍塌,而请人加固房屋,此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因此应由乙承担修房费,甲无需承担修房费。B项正确,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坍塌,而请人加固房屋,此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应由受益人乙承担修房费。C项错误,根据题干得知,双方租赁合同中无房屋维修义务的约定。甲作为承租人没有维修房屋的义务。D项错误,本题案例中,连日大雨可能会导致乙的房屋有坍塌的危险,甲为了乙的利益,同时也为自己利益(继续租房),主动请人将房屋加固。在为乙的利益方面成立无因管理,故应由受益人乙承担修房费。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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