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自2014年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以来,2019年是“国家宪法日”确定的第六个年头了,正好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带大家来看看我们国家的宪法的发展究竟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共制定了一部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是当时并没有制定宪法,因为当时还没有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是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宪法,于是在1949年我们国家制定了一部宪法性文件,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而在过去5年后,真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也标志着我国真正进入了宪法时代,标志着我们国家已经开始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而在1954年之后我们国家又分别在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定了另外三部宪法,其中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也就是现在正在适用的宪法,以上就是我们国家宪法制定的一个简单历程。
在上述对于宪法的制定历程中,大家可以看到,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颁布实施的,距今已经过去37年了,为了使这样一部宪法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发展建设指导规划,我们就需要对宪法进行修改。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距今为止一共进行了五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其中尤其是以2018年宪法修正最为值得我们关注。2018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关键之年,在这样一个关键之年中,对于宪法修改是十分必要的。接下来我们重点看看《2018年宪法修正案》到底修改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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