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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来源: 2019-12-28 11:27
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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