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3.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同时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5.着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交流合作,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精简负面清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继续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
6.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构建市场经济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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