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谎称其的罪了丙,丙要找人对其报复
例证
例一:甲对乙谎称其的罪了丙,丙要找人对其报复,并称对方需要2万元,甲声称自己可以出面摆平此事,乙在感到害怕的情况下,将2万元交给甲,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例二:甲乙经过某村时,对村长说:“你的儿子的罪了我们,我们和黑社会的头是哥们,如果不交出赔偿费,我们就叫黑社会的哥们砍下他的手臂。”村长听后害怕,问要交多少钱。甲说3000元,村长拿出钱交给甲。甲乙的行为只是敲诈行为,而非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的诈骗行为,所以只成立敲诈勒索罪。
例三: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10万元现金到约定的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将钱送到制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甲乙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则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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