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浮动利率后,房贷怎么算?
选择浮动利率后,房贷怎么算?
如果选择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未来房贷利率怎么调整?加点数值怎么算?
举例来说,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为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数值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若之前享受的是优惠利率呢?公告明确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假设此前房贷享受4.41%的优惠利率,加点数值应等于4.41%与2019年12月LPR4.8%的差值,即-0.39%(4.41%-4.8%)。今年转换时依然维持4.41%,此后不管LPR如何变动,实际住房利率为LPR-0.39%。即如果2020年12月5年期以上LPR降为4.7%,则从2021年1月起,房贷利率重定价为4.31%(4.7%-0.39%)。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告,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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