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污染”涉及面广、主体多,监管对象“小散多”,执法难度大、成本高
分析现象产生的原因。
(1)“白色污染”涉及面广、主体多,监管对象“小散多”,执法难度大、成本高。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几毛钱的收费也难以起到价格杠杆作用。
(2)“限塑令”成效打折扣,一个关键因素在于缺乏合适的替代品。塑料袋方便、便宜、应用广泛,其替代产品要么价格高,要么不实用。近年来,国内可降解塑料技术虽然取得突破,但相关产品的物理特性和生产成本都与传统塑料袋有较大差距,难以完全替代。
4.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1)相关机构应肩负起引导和监管的责任。一方面与时俱进完善“限塑令”,对不同领域塑料制品提出分类管理要求,辅以配套细则,将外卖、快递等行业纳入“限塑令”范畴,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另一方面,应强化监管,针对塑料袋的限产、限售、限用形成监管合力,严堵不合规塑料袋进入市场,同时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让“限塑令”落到实处。
(2)防治“白色污染”,离不开社会、市场和公众的力量。可积极研究替代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在替代产品一时难以成熟推广的情况下,不妨在可重复使用方面进行创新,如引导外卖、快递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包装;也应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促进公众改变消费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自觉“限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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