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从14楼扔出窗外
2019年8月1日,蒋某为发泄情绪,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从14楼扔出窗外,砸落在楼下的三辆轿车上。经估价,被砸的轿车物损合计人民币4293元。11月29日该案宣判,被告人蒋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上海首起涉嫌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造成财产损失行人死伤等严重后果,例如重庆的烟灰缸砸人案、浙江东阳儿童被砸案、四川遂宁健身球砸死婴儿案等等。显然这已经不在是“当时是一时冲动”能够解决的问题了。此等恶劣行为应当引起重视,不能让恶行继续蔓延。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由最高人民法院 提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将此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意见中指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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