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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来源: 2020-01-13 09:02
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提示】
1.注意规定中“免税”与“酌情减免”的差异。
2.个人购买住房有不同的契税优惠政策,其优惠前提都有“第一次”、“唯一”等要求,应注意辨析:
个人购买住房 契税优惠政策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含按政策经批准的集资房、房改房) 免征契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 减半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例题•多选题】按照契税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契税优惠待遇的有(    )。
A.城镇职工第二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B.军事单位承受土地用于训练靶场建设
C.个人购买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
D.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园建设的
【答案】BC
(二)契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特殊行为 具体情况 契税政策
企业改制 企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免征
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 免征
 
企业合并 合并为一个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合并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
企业分立 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分立后企业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
 
特殊行为 具体情况 契税政策
企业破产 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 免征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减半征收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免征
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 免征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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