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6-4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损失的定义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关注】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损失、境外营业机构损失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有关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一览表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
金额
现金损失 清查出的现金短缺 短缺金额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存款损失 因存款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 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
应收及预付账款(贷款类债权除外) 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③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多选性客观题 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贷款类债权 符合列举的12种情形之一的(P306) 未能收回的贷款
股权投资损失 ①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③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④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固定资产或存货损失 盘亏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毁损、报废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被盗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考点小贴士】
1.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对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对增值税的影响:进项税额转出,减少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所得税的影响:转出的进项税额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
【提示】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2.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的必须是净损失。
3.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外购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存货的账面成本
B.股权投资损失指的是投资额减除股权转让金额后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C.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
D.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D
【解析】外购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存货的账面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A选项不正确;股权投资损失指的是投资额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所以C选项不正确。
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6-4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损失的定义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关注】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损失、境外营业机构损失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有关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一览表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
金额
现金损失 清查出的现金短缺 短缺金额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存款损失 因存款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 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
应收及预付账款(贷款类债权除外) 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③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多选性客观题 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贷款类债权 符合列举的12种情形之一的(P306) 未能收回的贷款
股权投资损失 ①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③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④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损失类别 损失原因 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固定资产或存货损失 盘亏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毁损、报废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被盗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考点小贴士】
1.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对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对增值税的影响:进项税额转出,减少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所得税的影响:转出的进项税额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
【提示】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2.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的必须是净损失。
3.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外购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存货的账面成本
B.股权投资损失指的是投资额减除股权转让金额后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C.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
D.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D
【解析】外购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存货的账面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A选项不正确;股权投资损失指的是投资额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所以C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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