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外开放再启新征程
2020年,对外开放再启新征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并提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例如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发布的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业12条开放新举措,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深改12条’,外汇局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等,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外资机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也得到国际认可。”温彬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
中银研究院宏观组周景彤团队也指出,2019年,我国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由2018年的48条限制措施缩减到40条,积极提高外商投资在高端制造业和金融服务业等领域的占比,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规模持续下降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逆势增长。从政策取向上来看,未来我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
对于2020年银行业在对外开放领域的着力点,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主要着力于三方面:一是发挥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合一、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合一、与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政策优势,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跨境结算、汇兑、融资和投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依托自贸区分行特色化经营优势,有机整合自贸区业务、分账核算单元业务和离岸业务,扩大自贸区业务的辐射效应;三是利用外币离岸账户税收优势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币种优势,加强整合和联动,打造服务非居民客户的综合金融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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