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附件说明。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并不是附件的主干内容。公文正文中的一些内容,如图标、名单、规定等,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需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所以可以说附件是对正文的一个解释说明。公文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在考试中很多地方会考察这句话,重在同等二字。在正文中涉及附件内容可加括号注明“见附件”或“附后”,注意一般不能遗漏这个写作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批转、转发、印发、发布类公文,被批转、转发、印发和发布的公文一般不能按附件处理,在公文主体部分不加“附件说明”,直接另面编排,像这一类公文,前边一般比较省略,比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它的重点在于后边所附文件即前边提到的考核方法的内容。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注意空行的要求以及标点符号用法。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这里只是把附件的名称罗列出来,并不是附件全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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