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期间,淘宝商家纷纷举行5折促销活动,消费者疯狂购买,购买后又出现大量的退货现象
“双十一”期间,淘宝商家纷纷举行5折促销活动,消费者疯狂购买,购买后又出现大量的退货现象。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自2009年11月11日淘宝商城举办促销活动以来,每年“双十一”均成为全民购物盛宴。购物后出现大量退货,反映出我国实施“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后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利保障,但暴露出“双十一”存在一定程度虚假繁荣,应引起高度重视,对退货现象必须加以改善。
各商家为趁“双十一”赚取高额利润,纷纷举行各种大规模促销活动,5折促销广告令人眼花缭乱。加之消费者盲目跟风、非理性的消费心态会促使其进行攀比购物,疯狂购买各种打折商品。但是商家价格打折的同时,商品质量也“打折”,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诸多劣货。自2014年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不断完善。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这均为消费者网购退货提供了更完善的保证。但大量的退货行为,无疑会浪费消费者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也将提高快递行业运营成本、加大运营压力;一定程度上更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因此,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观。购物前根据实际需要列出清单;购买时,货比三家,比价格、比品质、比信誉,选择信誉好、品质高的商家。摒弃攀比购物、冲动购物的消费行为,做到按需购买。政府应认真研究社会的反馈意见,完善细化“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各项规定,让2017年3月15日实施的“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淘宝应加大平台管理。一是提高商家准入门槛,对资质严加审查。二是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商家好评返现等行为鼓励群众有奖举报,一经核实,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勒令商家歇业整改或取消开店资格,从源头上管控劣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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