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小明,叔叔去世的时候,遗赠给他10万块钱
无民事法律行为
(1)《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试题回顾:
【例题】17岁的小明,叔叔去世的时候,遗赠给他10万块钱,那么小明在民法中( )
A.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解析:《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①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明17周岁,并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他在民法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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