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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电网招聘考试大纲,各专业考试内容(十二)

来源: 2017-10-16 12:33

 1)法学绪论(法的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的渊源/法律部门/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的产生/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法治/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法与其他社会规范(政治、道德、宗教)的关系/法与社会、经济的一般关系/人权)

2)民法总论(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合伙/法人/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和分类/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代理权/无权代理)

3)商法总论(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人制度/商自然人/商事合伙/商法人/商行为/一般商行为/特殊商行为/商事代理的概念、特征和范围/商事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商事登记的概念和特点/商事登记的范围和种类/商事登记机关和登记程序/商事登记的效力/商号/营业转让)

4)物权法(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物权的客体及其类型/物权的效力/物权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类型/所有权取得的方法/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类型/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的类型/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担保物权的类型/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类型/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5)债权法(债的特征、要素、发生与类型/债的履行规则/债的不履行与不适当履行/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债的转移/债的消灭/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有名合同的类型/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

6)经济法(经济法的概念/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税法/审计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争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公司法(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资本与股份/公司的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公司债/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8)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讼管辖/诉讼参加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民事仲裁)

想必法学专业同学在学校肯定学过这些专业课程,那对广东电网招聘考试内容有一定了解了,我们又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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