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国家电网人才招聘考试面试热点(二十四)
【热点链接】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一名50多岁的男子文某,在加班4个多小时后,回家后突然身体不适,最终不治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用工不当的责任。尽管文某是在返家后才发生不适的,其猝死未被认定为工伤,但法院还是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过度安排加班、判决用人单位须对文某猝死事件承担相应责任,赔偿20万元。
【热点预测】
近年来加班猝死事件频发,用人单位常以非强制加班作为托词,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对待此类现象,你怎么看?
【思路点拨】
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加班猝死事件频发,这无疑对员工个人、还是其家庭都带来的事毁灭性的打击,然而在这类事件发生后,用人单位不仅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还在法庭上称员工出于自愿,试图以此作为挡箭牌,来避免承担责任。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也行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这也就是我们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和看法。接着,我们可以从影响、原因、以及如何解决此类现象的角度去分析这一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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