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国家电网考试招聘综合部分笔试考点(五十三)
1.须用制度规范器官捐献行为。
要从根本上解决器官移植供需之间的矛盾,必须在器官捐献上有所作为。首先,要从立法和制度上规范器官捐献行为。比如,加快脑死亡的立法是最基本也是最紧迫的需要。脑死亡立法不通过,我们再大力提倡自愿捐献器官也没有实际意义。因此,立法部门应大胆突破传统观念这一大难关,推动《脑死亡判定标准》尽快出台,并建立和完善器官捐献、分配体系。
2.应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
器官移植中供应短缺问题不解决,卖肾等器官私下黑交易不会绝迹。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的加强。
而从"缺钱"卖肾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加大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障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年轻人正确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下工夫解决社会浮躁问题,遏制年轻人拜物与拜金主义疯狂滋长。
3.明确规定鼓励死后捐献器官的奖励条款。
如签订死后捐献器官协议后,本人及其近亲属患病可优先分配器官源;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于签订捐献协议者给予一定奖励等等。
4.加强医院管理
国家应该明确规定医院管理制度,医护人员的从业道德资格,大力开展普法活动,解决和民众经济挂钩的相关问题。找准问题所在,才能从根源上慢慢切掉这颗"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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