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家电网网上营业厅招聘考试2019生态热点(七十二)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的转移,一些传统古村落濒临消失。地方政府在古村落保护方面凸显出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强,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安全隐患较多,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建设性破坏的状况较为严重,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不足等等。因此,在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当中,如何留住乡愁、挖掘乡愁、记住乡愁,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调查梳理全国古村落分布情况,建立起政府牵头、民间机构组织、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保护利用条例或办法,组织民间机构和专家学者,对辖区内的古村落分布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梳理,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为今后的保护发展工作奠定基础。也要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认识古村落的巨大文化潜价值,促使村民自发、主动保护。
二、深入挖掘古村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因地施政,避免保护模式千篇一律。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业人才在古村落保护中的研究和策划作用,加强古村落文化的理论研究,并请有关专家学者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要重视农村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传承培养,不断挖掘古村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
三、古村落文化应涵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在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护其原有的生活模式和习俗,一方面关注和尊重村民的现实需要,保护村民幸福生活的权利。另一方面人才是古村落保护的核心载体,不能忽略文化传承中人的作用,那些创作并传承传统文化的人是古村落发展的真正灵魂。
四、多方面拓宽保护资金的筹集渠道。一是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动员和鼓励非公经济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村落保护。二是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办法,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加大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力度。三是吸引村民参与投资保护,实现经济效益和传承保护同步发展。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