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校园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点(49)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修法审慎细致、质量上乘
公务员法修订是根据党中央指示要求开展的。2017年3月,中组部着手起草《修订公务员法工作方案》;4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批复同意启动修订;6月14日,中组部、人社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召开修订公务员法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公务员法修订工作。
2017年6月底、7月初,中组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发文,征求各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修订公务员法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近700条。
2017年7月11日—20日,一个特殊的专题培训班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悄然开班,主题只有一个——集中研究修订公务员法,提出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初稿。“大家每天都是唇枪舌剑,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过,目的就是为了修法不留遗憾。”中组部公务员一局负责人回忆。
2018年7月,修法工作小组修改形成《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219家单位共反馈意见318条。
2018年8月,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正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根据党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送审稿)等文件转化为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代拟稿、修订草案及说明;2018年10月15日,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一部良法,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和认可。2018年11月1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期限内,共有29374人提出56778条意见,其中显示公务员身份的网民提出的意见占69.6%。“这样高的参与度、这么大的意见量,在法律修订草案中是罕见的。”多次经历法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感慨,没想到公众对公务员法修订这么关注,“有的意见还很尖锐,经过慎重研究,其中很多宝贵的意见被吸纳。”
2018年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大家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已比较全面、成熟,其主要制度规范是可行的,现在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
2018年12月29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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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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