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代购来说,网络消费还存在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等电子商务服务问题。而这些劣假产品和商家之所以会让人相信,进而购物,往往离不开买家的评论。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网络消费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而这类行为将在今后被禁止。
面对商品页面的数万条好评,却不可信,这是消费者网购时面临的普遍困惑。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记录下真实的感受往往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潜规则。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刘俊海表示,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中发挥了枢纽作用。广大电商经营者,是网络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抓紧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用优质的服务体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肯定。
虚假折扣、刷单炒信、砍单杀熟、推诿扯皮等很多属于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到消费者的良好网络消费体验。专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细化相关规定,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充分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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