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我县国有企业,深化国企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阳朔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阳朔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阳朔县阳宏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阳朔县阳宏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阳朔县阳宏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二、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区,具有企业管理,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对应的高级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及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负责阳朔县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投资、物业管理,新城区的建设等。根据岗位职责有关要求,特设立以下应聘条件及资格。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良好的合规经验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为丰富的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领导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阳朔发展事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工作作风严谨正派;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工作岗位;
(6)公职人员一经录用,须辞去公职。
2、招聘岗位及资格
(1)招聘总经理资格:
①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者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经历;
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任职资质,具有相应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⑤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招聘副总经理岗位资格:
①具有3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者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经历;
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任职资质,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⑤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职答辩、体检、考察、确定正式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阳朔党建网(http://www.yangshuodj.gov.cn/)和阳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shuo.gov.cn/)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目标职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 3月29日。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3月29日17:00整。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原件和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照片3张。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阳朔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咨询电话:0773-8822281,联系人:谢贵安。
(三)资格审查。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阳朔县委组织部、阳朔县财政局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竞职答辩。应聘者按照岗位认知、工作思路、专业知识和技能、协调管理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准备竞职答辩。所有应聘者答辩结束后,即时宣布成绩,并经答辩人员签名确认。参加答辩的人员,以及答辩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体检。根据答辩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考察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确定正式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考虑,由考察组提出建议意见,按程序确定聘任人选。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朔党建网和阳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任。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聘期3年,首次任期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任期时间连续计算,试用期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阳朔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投递报名材料一个星期内,请务必确保应聘期间本人所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畅通。一个星期内未接到通知面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初审材料均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中涉及工作和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以及有关情况的掌握均截止2019年3月31日。
(四)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阳朔县委组织部、阳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8822281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咨询。
原标题: 阳朔县阳宏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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