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信公司招聘考试综合练习(276)
与提速降费的路数一样,在携号转网问题上,电信运营商也一样套路多多,既套住了普惠性政策的落实,又套住了另有所爱的消费者。如上述记者调查所述,"许多人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在网协议和'套餐'"。而这些显失公平的所谓在网协议,为了从消费者身上攫取利益,其内容竟然到了超出常理以致荒诞的程度:如据报道,云南电信一名用户发现,因为办理了宽带业务,自己与运营商的合约竟然要3000年1月1日才能到期。如此协议,就是为了限制消费者携号转网。可见,电信运营商如果哪怕有一点点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意愿,无论如何也会在与消费者签订"千年协议"时,善意地提醒消费者一下吧。
再有,在携号转网试点地区,一部分用户在申请携号转网后,发现自己的手机莫名多出了一些压根用不着的"优惠套餐",合约期限还都不短。在此,所谓"莫名多出",说明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优惠"于消费者的。同样是优惠,提速降费的优惠就必须要消费者转换套餐方可得到,否则就是"老套老价",不换活该;而携号转网后"莫名多出"的"优惠",却又不待消费者同意,甚至都有意无意地不让消费者知情,就替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加上了。这两种做法,两副面孔,实际上都是抵抗普惠性政策的套路而已。
提速降费也好,携号转网也罢,都是政府提出的普惠民众的国家政策。由政府为电信运营商规定具体运营价格的界限,如提速降费,以及具体运营方式,如携号转网,也是在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现实下的不多选项之一。作为国企,作为受惠于现有市场格局的电信运营商,贯彻落实好国家政策是其应负的责任。相关部门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于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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