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石化公司集团招聘考试知识点(368)
[提出观点]
应该说,为了确保艰巨而又紧迫的驻村扶贫任务及时、保质完成,同时也为了遏止一些扶贫干部虚于应付、挂名不干事、混资历等现象,上级部门对驻村扶贫人员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是一种必然。但是,凡事过犹则不及。如果这些监督管理制度被制定得过于机械,抛却实施扶贫措施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单纯为让驻村扶贫人员待在村子里而死板执行,就会失去其真正意义所在。
[综合分析]
事实上,驻村扶贫人员的根本目的不是住村,而是利用住村的机会,深入透彻了解民情,进而结合民需,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背后单位和机关的组织优势,把以往当地群众无法了解和接触到的信息、项目、资金等引进到所驻村,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这就需要驻村扶贫人员要对摸透民情的基础上,适时准确地通过跑外联等方式把相关扶贫资金、项目带回村内。
就此而言,实施每周"五天四夜"住村制、天天网络打卡签到签退等制度,无法使上述目标有效实现。这些方式,更多时候会把驻村扶贫人员禁锢在村内碌碌无为,很多项目、资金,不走出去招引、争取是无法到手的。
反过来讲,一些地方长期用所谓的驻村指标绑住驻村扶贫人员,根本上还是扶贫懒政和扶贫不精准。一方面,这样的制度让考核督导变得容易了,但却羁绊了扶贫驻村人员真正能量的发挥;另一方面,精准扶贫不但包括对贫困人员识别、贫困政策出台、帮扶项目实施的精准,也包括对驻村帮扶人员制度管理的精准。如果连扶贫驻村人员的管理制度都难言科学,甚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味道十足,又如何有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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