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石化集团招聘公共基础考点(505)
一、行政复议-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知识点
(1)可以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限于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的规定,包括国务院各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行政相对人不能直接对上述抽象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方才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二、行政复议-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相关练习题
下列各项中,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附带提出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是( )。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省人民政府的规定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章
D.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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