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集团公司考试招聘公基常识(534)
2019年7月30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产业目录》)将同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通过本次修订,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产业目录》包括了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从两类目录同步施行可以看出,中国正步履稳健向更高水平的开放迈进。负面清单是限制外商不能做的生意,这个目录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少。鼓励外商投资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举措,这个目录越来越多。相信未来,外商在国内投资将迎来更多机遇,也将实现更大发展和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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