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招聘2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一类企业,前身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主要承担开发区国有资产建设投资经营业务职能,2019年4月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逾400亿元,注册资本85.75亿元,信用等级AA+。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高级主管、内部审计高级主管各1名。具体信息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9日—8月2日。
(二)报名步骤与要求
1.登陆南通人才网(http://ntrc.rsj.nantong.gov.cn/-最新资讯)或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netda.gov.cn,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下载并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2019年8月2日17:30前发送至ntsjjjskfqzgs@126.com邮箱。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再现场受理其书面报名材料。
2.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后,报名者于2019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将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四号楼底楼)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④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⑤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⑥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在南通人才网及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公示。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程序。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7、83548808。
五、综合测试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设定分值4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取适岗评价得分前3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设定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适岗评价得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公示。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缺额时,经公司研究后另行确定该岗位是否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出现考察对象不合格时,经公司研究后另行确定该岗位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招聘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由本公司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期限内办结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529966, 13615215295(短信)。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及体检费。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3.招聘期间,考生须通过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及时查阅本次招聘相关的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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