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公告
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是经玉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主要承担抚仙湖保护治理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抚仙湖周边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等相关工作。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符合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4人,其中项目现场工程师1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2人,办公室文秘岗1人,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如下:(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8月16日,上午8:30 -11:30时,下午14:30 -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址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院内——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4室(李女士,电话:13577728499;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现场报名须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准备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交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现金)。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判断与概括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工作时间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人/月,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后,按照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未通过考核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休假制度,日常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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