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739)
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启动方式相对于行政许可而言只有一种,就是依申请启动。
对于依申请启动的听证程序中,法律明确限定了申请的情形,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这三项(可简单口诀记忆为“责令吊销和罚款”),其余种类的行政处罚之下并不能够申请处罚的听证程序,这也是题目中容易考查的一点。比如说张三由于销售假冒伪劣的烟酒即将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和责令停产停业两种处罚,对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能否申请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答案是不可以,因为不符合法定情形要求。那对于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能否申请听证会?答案是可以,因为属于上述总结的三种情形之中。所以对于能否申请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需要严格按照限制规定中总结的“责令吊销和罚款”来进行区分选择。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启动除了重点关注情形之外还需要注意该程序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例如在对张三销售伪劣商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之前,行政主体能否主动召开听证会?答案是不可以,原因在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才可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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