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永嘉县招用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4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永嘉县农业机械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4名。现将有关招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用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用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用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永嘉县2019年公开招用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1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3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3年以上,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由招用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四)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永嘉县已定编的国资营运公司正式在职职工,以及参照该办法执行的国资营运公司正式在职职工不得报考。
三、招用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具体的报考要求如下:
1.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永嘉县2019年公开招用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考试报名表》(附件2),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用人单位以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用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取消招用计划。取消的招用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予以公布。招用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10月21日下午17时前县文化中心142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重新报名,逾期视作放弃该报名。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01室
咨询电话: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7672600
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868871221
永嘉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706781277
永嘉县农业机械公司:13806830819
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报考对象现场递交相关报名材料,由招用单位对报考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4.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9年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招用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用单位必须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招用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联系。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用计划。
四、公示、招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
拟招用名单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招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招用(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公开招用的职工一律与招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中国永嘉公务网查询。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至2019年10月16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招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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