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烟草招聘考试备考指导(868)
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
我国一共有四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度,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那么四级法院我们重点关注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级别高。被告是国务院的部门、县级以上政府。
第二类:专业强。海关处理的案件。
第三类: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通过分析我们可知,这三类案件或者涉及到专业事项,或者涉及的被告级别较高,基层人民法院处理不了,所以就把管辖权给了中级人民法院。大家在学习的过程可将这三类管辖权作为口诀来加强自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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