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万州区属国企社会招聘166人
按照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4号)和万州区国资委《关于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引进紧缺实用人才、“平湖英才”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万州国资发〔2019〕40号)等规定,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简称:三峡平湖)、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南滨公司)、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州建工)、重庆三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峡农业)、重庆三峡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峡交旅)、重庆万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商集团)、重庆三峡文化创意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峡文创)、重庆大有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有设计)、重庆市万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州机场)、重庆万州燃气有限公司(简称:万州燃气)、重庆市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质检中心)等11家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现委托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笔试、岗位技能(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11家区属国有企业的97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6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部分一线工人或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一线或特殊岗位学历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其他要求
1.除简章有明确规定之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试用期内的重庆市万州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
(9)曾因不诚信参加重庆市万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第27条的回避关系的工作岗位。
4.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考察环节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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