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包括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和储备,城市建设经营和融投资等。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人员: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业务管理人员1名。要求:年龄45周岁以内,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文字功底,有工作责任心,有驾驶证,有3年以上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对企业经营类法律事务熟悉,能独立处理行政事务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业务经理1名。要求:年龄45周岁以内,工商企业管理、金融、法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责任心,有驾驶证,能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参与公司资产运营,制定运营方案;对公司合同等文书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有5年以上企业投资运营、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业务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32号。
四、工作待遇及福利
1、工资待遇面议。
2、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国有企业员工相关待遇;
3、公司提供早餐和中餐。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应聘人员可发送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证件至邮箱40564055@qq.com。也可到现场报名,在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十堰经济开发区城投公司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9-8306897,邮箱:40564055@qq.com。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5)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通过试用期的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业务管理人员1名。要求:年龄45周岁以内,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文字功底,有工作责任心,有驾驶证,有3年以上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对企业经营类法律事务熟悉,能独立处理行政事务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业务经理1名。要求:年龄45周岁以内,工商企业管理、金融、法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责任心,有驾驶证,能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参与公司资产运营,制定运营方案;对公司合同等文书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有5年以上企业投资运营、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业务者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32号。
四、工作待遇及福利
1、工资待遇面议。
2、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国有企业员工相关待遇;
3、公司提供早餐和中餐。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应聘人员可发送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证件至邮箱40564055@qq.com。也可到现场报名,在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十堰经济开发区城投公司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9-8306897,邮箱:40564055@qq.com。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5)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通过试用期的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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