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0年我区区属国有企业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岗位要求专业为大类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半年内受过行政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洪泽区资产公司(东十道12号原新华书店院内)2楼西侧法务室。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30日(工作日)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 2020年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正面照片。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www.chsi.com.cn);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 工作经历证明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4)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须在进入面试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 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5、报考人员一次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报名及审查通过,且岗位满足开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上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笔试:(1)满分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
面试:(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
2、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果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六、待遇
按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工资标准核定,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7-87218009
本公告由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岗位要求专业为大类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半年内受过行政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洪泽区资产公司(东十道12号原新华书店院内)2楼西侧法务室。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30日(工作日)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 2020年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正面照片。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www.chsi.com.cn);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 工作经历证明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4)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须在进入面试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 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5、报考人员一次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报名及审查通过,且岗位满足开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上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笔试:(1)满分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
面试:(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
2、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果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六、待遇
按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工资标准核定,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7-87218009
本公告由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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