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14人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是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南开大学—沧州渤海新区绿色化工研究院、化学药品研究开发公共实验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分析检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为进一步完善沧州临港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员结构组成,保障公司正常运转,按照公司发展规划,特制定2020年度公司人员招聘计划。
一、招聘原则
结合公司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进行录取。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4.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况的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专业、名额及要求
见附件
“双一流”高校毕业、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经审查优先录取,待遇从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日 — 4月1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登陆沧州渤海新区网站(http://www.bhna.gov.cn/)或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zcip.gov.cn/)下载《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照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和《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lingangxinghong@163.com邮箱。
(3)报名地址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研究院210。
联系电话:0317-5687860
2.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4月13日 — 4月17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应聘人员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知识 (不指定复习材料);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沧州临港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布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对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
一、招聘原则
结合公司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进行录取。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4.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况的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专业、名额及要求
见附件
“双一流”高校毕业、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经审查优先录取,待遇从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日 — 4月1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登陆沧州渤海新区网站(http://www.bhna.gov.cn/)或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zcip.gov.cn/)下载《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照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和《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lingangxinghong@163.com邮箱。
(3)报名地址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研究院210。
联系电话:0317-5687860
2.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4月13日 — 4月17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应聘人员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知识 (不指定复习材料);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沧州临港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布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对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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