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湘阴洋沙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6人
湖南湘阴洋沙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沙湖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位于湘阴县高新区金龙片区、芙蓉北路以西、金凤路与安嘉路交叉处,属县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要经营园区土地前期开发及配套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园区公共产品开发与经营;园区特许经营权;港口物流及贸易等业务。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为16名。具体岗位计划、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
2、县人社局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上传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无法查实的学历证书则需要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0730—2260012。
(二)组考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个别紧缺急需岗位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或者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笔试:
⑴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⑵笔试时间:2020年4 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⑶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占20%,专业知识占80%。
⑷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各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0%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⑸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打印时间为:2020年 4月16日- 17日。
211、985院校毕业生且从事招聘所要求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财务管理类具有中级会计师的、工程管理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国家认可的注册资格证书者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3、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
⑴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⑵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湘阴县政府门户网)。
⑷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211、985院校毕业生且从事招聘所要求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财务管理类具有中级会计师、工程管理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国家认可的注册资格证书免笔试的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五)递补规定
1、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复核程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①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②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
五、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和合同签订:拟录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2、薪酬及社会保险待遇:实行年薪制,按《湖南湘阴洋沙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年薪6-8万。另根据聘用者所在的工作岗位,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发放绩效工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等。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有关考试信息,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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