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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考核)招聘10人公告

来源: 2020-04-07 17:04
为落实好海南省“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各项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精神,结合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城投公司)实际,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儋州城投公司人资行政部,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球招聘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所属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招网、单位网及儋州市政务网等门户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44)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6)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7)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照公务员管理专业分类。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四)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裁量标准一致,同一岗位应由同一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

1.面试

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10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即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等内容。由儋州城投公司或委托有资质机构拟制题本,并做好保密工作。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由考官签字确认,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组由我公司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应达到5-7人,其中,儋州城投公司及其主管部门人员一般不超过60%。面试考官组建,应做好保密工作,儋州城投与所有考官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

2.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综合成绩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3.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针对今年即将毕业的考生,公司通知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见附件5)。

(五)考察、体检

公司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的其他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 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儋州政务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公司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招聘人员待遇。

人才薪酬待遇为10万-30万元/年,具体薪酬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海南省和儋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另外,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年假等福利待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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