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5人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市场化用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本人无党政纪处分记录,近亲属无被判刑或因贪腐受党政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专栏)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填写《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与承诺书(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20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大楼1921室)。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区建投公司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应用能力》,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岗位专业测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再进行加测)。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身份为国资营运机构合同制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薪结合工作实际业绩确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程指导、监督,由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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