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公司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主动服务意识好,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3日至2002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经济类,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4楼服务大厅(江阳西路101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j. gov.cn/wykfq)。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不少于3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考核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考察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通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两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期间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4—87636345。监督电话:0514—87631018。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公司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主动服务意识好,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3日至2002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经济类,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4楼服务大厅(江阳西路101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j. gov.cn/wykfq)。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不少于3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考核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考察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通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两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期间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4—87636345。监督电话:0514—876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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