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于洪区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21人公告
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经于洪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园区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建设、公用管理、招商引资、产业投资等非政府职能业务。现根据实际需求,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共计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3名;运营管理部职员1名。
2.辽宁永安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职员1名;预结算管理职员1名。
3.辽宁永安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15名,其中:部长5名、部长助理5名、职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撰写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条件、职责等信息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全部按企业化进行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薪酬结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据业绩考核兑现。在完成全部绩效考核指标的情况下,部长岗位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部长助理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职员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周末不休)。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于洪区投资促进局二楼205室(于洪区太湖街9号,于洪广场地铁站B出口南行约50米);报名咨询电话:024-23909490,13704015027肖女士,18604019335曾女士,13478205353齐先生。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业绩、经历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考生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如笔试分数差距较小,该比例调整至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划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永安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招聘岗位
1.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3名;运营管理部职员1名。
2.辽宁永安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职员1名;预结算管理职员1名。
3.辽宁永安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15名,其中:部长5名、部长助理5名、职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撰写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条件、职责等信息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全部按企业化进行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薪酬结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据业绩考核兑现。在完成全部绩效考核指标的情况下,部长岗位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部长助理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职员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周末不休)。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于洪区投资促进局二楼205室(于洪区太湖街9号,于洪广场地铁站B出口南行约50米);报名咨询电话:024-23909490,13704015027肖女士,18604019335曾女士,13478205353齐先生。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业绩、经历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考生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如笔试分数差距较小,该比例调整至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划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永安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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