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乐昌经济开发试验区实业总公司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广东乐昌经济开发试验区实业总公司招聘公告》的安排,广东乐昌经济开发试验区实业总公司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工作要求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4月29日前自行前往县(市、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交至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办公室,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二)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二)若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和聘用人选。
五、报到
体检、考察合格者于5月6日到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报到。
一、关于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工作要求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4月29日前自行前往县(市、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交至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办公室,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二)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二)若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和聘用人选。
五、报到
体检、考察合格者于5月6日到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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