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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叠石桥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23人公告

来源: 2020-04-30 19:34
江苏叠石桥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组建成立,是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类国有企业。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六)大学生村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共计2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见《江苏叠石桥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叠石桥商务大厦8楼829室(海门市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叠石桥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秘、法务、人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报名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面试。

3.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岗位数。

说明: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招聘程序

(一)文秘、法务、人事岗位分为笔试、面试、适岗评价。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主动放弃面试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适岗评价

由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招聘的人员根据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评议打分。评分以百分制计算。

招聘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三部分得分组成,笔试得分占30%,面试得分占40%,适岗评价得分占30%。

(二)其他岗位分为直接面试、适岗评价。

1.直接面试。

直接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直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直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适岗评价。

由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招聘的人员根据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评议打分。评分以百分制计算。

直接面试得分占70%,适岗评价得分占30%。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叠石桥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经研究同意,解除其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本《招聘简章》由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78621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233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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