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菏泽市选拔市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经市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5名,其中董事长2名,总经理3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董事长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总经理年龄在52岁以下(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含二级调研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
2.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含四级调研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
3.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职职务;
4.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副职职务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等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6.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
董事长人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非定向报名,不具体到企业,从“董事长”“总经理”中选择一项即可)。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请登陆“灯塔-菏泽党建”(http://www.hezedj.gov.cn/)下载《2020年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hzgkxp2020@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
1.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8: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选拔资格。
(三)综合比选。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专业背景以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谈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谈面试。进入面谈面试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评委对进入面谈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谈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意向性人员。
(五)组织考察。对确定的意向性人选,由市委派出专门考察组,参照《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六)研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任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有关待遇
有关人选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参照市直部门正职作为市委管理的干部,总经理人选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报名时自主选择作为契约化管理人员。
作为市委管理干部的,薪酬按照有关政策参照同职级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
实行契约化管理的,与企业签订合同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实行协议化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有关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2.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拔工作。
3.咨询电话:0530-5310267
监督电话:0530-12380
15315612380
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一、选拔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5名,其中董事长2名,总经理3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董事长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总经理年龄在52岁以下(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含二级调研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
2.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含四级调研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
3.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职职务;
4.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副职职务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等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6.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
董事长人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非定向报名,不具体到企业,从“董事长”“总经理”中选择一项即可)。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请登陆“灯塔-菏泽党建”(http://www.hezedj.gov.cn/)下载《2020年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hzgkxp2020@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
1.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8: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选拔资格。
(三)综合比选。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专业背景以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谈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谈面试。进入面谈面试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评委对进入面谈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谈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意向性人员。
(五)组织考察。对确定的意向性人选,由市委派出专门考察组,参照《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六)研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任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有关待遇
有关人选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参照市直部门正职作为市委管理的干部,总经理人选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报名时自主选择作为契约化管理人员。
作为市委管理干部的,薪酬按照有关政策参照同职级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
实行契约化管理的,与企业签订合同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实行协议化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有关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2.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拔工作。
3.咨询电话:0530-5310267
监督电话:0530-12380
15315612380
菏泽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