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江苏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93人公告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2015年7月成立的昆山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目前拥有全资或控股二、三级子公司40余家。水务集团以“求实 创新 拼搏 担当”为企业宗旨,倾力打造“激浊扬清”服务品牌,主要承担我市水务及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当好全市水务行业“领头羊”,争做全市水环境治理“排头兵”,勠力同心,勇毅笃行,以“五争五最五突破”为风向标,勇当热血尖兵,助力昆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试点走在前列贡献国企力量。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春季招聘岗位》(附件1)
三、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jsgxsc01@163.com,以附件形式添加文件,标题统一为:“公司+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6: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四、初试
1. 初试包含面试、笔试两部分,成绩各占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单项成绩(笔试或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不合格者不进入复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职位表上明确优先的类型。
(2)加分项计算:初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计算。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领取初试通知单当天,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附件4)。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9:00-11:00,13:00-16:00
五、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体检前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体检,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途径一:登录网址www.ks.gov.cn/bmfw,点击人社子栏目下的“个人社保查询”,注册打印;途径二: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或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附件4)。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特殊岗位将进行背景审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用和报到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经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复试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用,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用。
十、其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聘简章、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春季招聘岗位》(附件1)
三、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jsgxsc01@163.com,以附件形式添加文件,标题统一为:“公司+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6: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四、初试
1. 初试包含面试、笔试两部分,成绩各占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单项成绩(笔试或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不合格者不进入复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职位表上明确优先的类型。
(2)加分项计算:初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计算。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领取初试通知单当天,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附件4)。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9:00-11:00,13:00-16:00
五、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体检前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体检,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途径一:登录网址www.ks.gov.cn/bmfw,点击人社子栏目下的“个人社保查询”,注册打印;途径二: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或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附件4)。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特殊岗位将进行背景审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用和报到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经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复试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用,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用。
十、其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聘简章、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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