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营口文旅集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经市国资委批准,营口文旅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3人。
1.营口文旅集团艺术设计专业人才1名;
2.营口文旅集团旅游资源整合人才1名;
3.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声乐表演人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具有本次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专业知识扎实,责任心强,有团队意识,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员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评定合格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录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职工标准执行,详情可咨询营口文旅集团考核分配部。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应聘人员填写《营口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报送相关报名材料。由营口文旅集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复试。根据初审结果,营口文旅集团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复试的方式为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能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几项:
1.工作能力、经验等是否与岗位相匹配;
2.是否满足营口文旅集团用人实际需求;
3.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及外形条件;
4.工作计划性、条理性,自信心、进取心、责任感、服务意识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特点及风格。
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组织考察、体检。
(三)组织考察、体检。按照复试排名高低和招聘岗位数量确定拟聘任人选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营口文旅集团组织执行。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录用。根据初审、复试、考察、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应聘者应按照营口文旅集团规定时间报到。新员工报到后,根据营口文旅集团人事制度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口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贴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执业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六)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七)本人曾任职务相关证实材料。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08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送查验材料的方式进行,材料报送至营口文旅集团二楼考核分配部(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57-3号,营口辽河老街街区内)。
七、本公告由营口文旅集团考核分配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7-4850007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3人。
1.营口文旅集团艺术设计专业人才1名;
2.营口文旅集团旅游资源整合人才1名;
3.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声乐表演人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具有本次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专业知识扎实,责任心强,有团队意识,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员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评定合格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录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职工标准执行,详情可咨询营口文旅集团考核分配部。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应聘人员填写《营口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报送相关报名材料。由营口文旅集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复试。根据初审结果,营口文旅集团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复试的方式为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能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几项:
1.工作能力、经验等是否与岗位相匹配;
2.是否满足营口文旅集团用人实际需求;
3.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及外形条件;
4.工作计划性、条理性,自信心、进取心、责任感、服务意识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特点及风格。
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组织考察、体检。
(三)组织考察、体检。按照复试排名高低和招聘岗位数量确定拟聘任人选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营口文旅集团组织执行。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录用。根据初审、复试、考察、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应聘者应按照营口文旅集团规定时间报到。新员工报到后,根据营口文旅集团人事制度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口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贴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执业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六)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七)本人曾任职务相关证实材料。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08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送查验材料的方式进行,材料报送至营口文旅集团二楼考核分配部(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57-3号,营口辽河老街街区内)。
七、本公告由营口文旅集团考核分配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7-48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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