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附件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招聘1人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由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有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详见《2020年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最高3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 05月 19 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纹身,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通过微信扫描本简章后附二维码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名。
(二)咨询电话:0592-7316706 联系人:洪女士
(三)报名截止日期: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 19 日。
(四)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司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进行电话初面,初审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选拔录用方式
招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应聘者应在参加笔试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逾期不予受理。面试前,将组织报名资格复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公司不予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须于接收到《录用通知书》起1周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对于体检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日(2020年05月 19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笔试、面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承诺所有应聘材料给予严格保密,均不退还。
(五)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有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详见《2020年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最高3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 05月 19 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纹身,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通过微信扫描本简章后附二维码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名。
(二)咨询电话:0592-7316706 联系人:洪女士
(三)报名截止日期: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 19 日。
(四)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司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进行电话初面,初审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选拔录用方式
招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应聘者应在参加笔试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逾期不予受理。面试前,将组织报名资格复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公司不予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须于接收到《录用通知书》起1周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对于体检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日(2020年05月 19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笔试、面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承诺所有应聘材料给予严格保密,均不退还。
(五)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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